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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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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再保险

原告: 员工
被申请人: 雇主
ROD案例编号: 81-485 - 1984年8月27日

Board of Trustees: Harrison Combs, Chairman; John J. O’Connell, Trustee; Paul R. 迪恩,受托人.

根据美国联合煤矿工人1950年福利计划和信托皇冠搏彩中心网站第九条, 并根据美国劳工部授予的豁免授权, 受托人审查了有关空中救护费用支付争议的事实和情况,并在此就此事发表意见.

背景事实

由于雇员的怀孕配偶对Rh敏感,因此对婴儿存在已知的风险. 因此,她被转介到科罗拉多大学健康科学中心的高危产科诊所, 距离她家大约250英里. 雇员的儿子于1982年3月15日在这家工厂早产. 他出生后, 他在科罗拉多大学健康科学中心的重症监护室接受新生儿护理.

到3月23日, 1982, 作出了一项医疗决定,即该儿童不再需要大学重症监护托儿所的服务. 虽然这孩子因为早产需要进一步照顾, 经决定,他可以被转到圣. 科罗拉多州大枢纽的玛丽医院,那里离他父母家更近. 这次转移是通过直升机(空中救护)进行的。.

孩子在大枢纽的主治医生认为,转移是必要的,这样孩子的照顾将包括与自己的父母密切参与. 因为孩子体内只有28%的氧气, 孤立体, 在心脏监护仪上, 这位医生认为应该用空中救护来转移病人. 除了, 这名儿童在大学重症监护室的主治儿科医生指出,这种转移的迹象是(1)增强父母的依恋(因为孩子离家更近,父母可以更频繁地探望他),(2)使父母能够在孩子出院前学会照顾他.

雇主拒绝支付因雇员的孩子乘坐空中救护车而产生的费用.

雇主是否负责支付将雇员的儿子从科罗拉多大学健康科学中心转移到圣. 科罗拉多州大枢纽的玛丽医院?

双方立场

雇员的立场:雇员及其配偶坚持认为,由于他们的孩子,5名医生认为,将他转移到他家附近的医院接受后续新生儿护理符合他的最大利益,而且由于孩子的医疗状况,使用空中救护车在医学上是必要的, 雇主负责支付此项转让的费用.

雇主的立场:雇主拒绝承保的依据是第III条A款. 雇主福利计划(7)(e),该计划规定,只有在医生认为医疗上有必要的情况下,才能向医院提供救护车运输福利. 雇主已表示,将雇员的儿子转移到圣. 玛丽医院在医学上是没有必要的,因为孩子早产所需的额外非重症监护可以在孩子出生的医院得到. 因此,雇主坚持认为,空中救护费用被合理地拒绝了.

相关的规定

第三条. A. (7)(e)雇主福利计划的相关部分规定:

为往返医院的救护车运输提供补助, 诊所, 医疗中心, 医生的办公室, 或者是专业的护理机构, 当医生认为医学上有必要时.

讨论

根据第三条. A. (7)(e)雇主福利计划, 只有在医生认为救护车运输在医疗上是必要的情况下,才为救护车运输提供津贴. 雇员的儿子被调到圣. 为了加强父母的依恋,让父母学会照顾孩子. 因为孩子从重症监护室出院后需要的住院服务可以在科罗拉多大学健康科学中心获得, 从医学角度看,转移是不必要的.

受托人的意见

雇主不负责支付因雇员的儿子从丹佛科罗拉多大学健康科学中心转移而产生的空中救护费用, 科罗拉多到圣. 科罗拉多州大枢纽的玛丽医院. 受托人梳理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