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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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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再保险

原告: 员工
被申请人: 雇主
ROD案例编号: 1986年2月24日

董事会:Joseph P. 康纳斯,老., Chairman; Paul R. 院长,受托人. Jordan,受托人; William Miller,受托人; Donald E. 皮尔斯,小.,受托人.

根据美国煤矿工人联合会(“UMWA”)1950年福利计划和信托的第九条,并根据美国劳工部授予的豁免授权, 受托人审查了有关根据雇主福利计划条款提供差旅费健康福利的争议的事实和情况.

背景事实

该雇员的配偶由其主治医生转介到杜克大学医学中心进行评估和治疗. 在得到这个评价之前, 雇员联系了其雇主,告知他这一转诊,并获得必要的授权,以报销因寻求雇员配偶主治医生建议的医疗服务而产生的旅费. 根据雇员, 雇主批准报销旅费,并建议他记录里程和费用. 员工遵守了这些指示. 在提交了与获得域外医疗有关的费用之后, 雇员的要求被拒绝.

雇主认为,它否认这些指控是正确的,因为它认为杜克大学医疗中心不是提供所需具体服务的最近的设施,也因为它认为事先没有获得批准.

雇员配偶的主治医生已经陈述了他的观点, 杜克大学医疗中心是最合适的地方送员工的配偶.

争端

雇主是否负责支付雇员及其配偶的旅行费用?

各方立场

雇员的立场:雇员辩称,他事先获得了报销与其配偶的地区外医疗有关的旅费的授权,因此,他坚持认为,接受这种医疗的相关费用在雇主福利计划的条款范围内.
雇主立场:雇主认为雇员不符合第三条规定的差旅报销条件. A. (7) (e)雇主福利计划.

相关的规定

第三条. A. 雇主福利计划第(7)(e)条规定:

(e) 救护车及其他交通工具

为往返医院的救护车运输提供补助, 诊所, 医疗中心, 医生的办公室, 或者是专业的护理机构, 当医生认为医学上有必要时. 经计划管理人事先批准, 根据以下条件,其他交通工具也将提供福利:

1. 如果受益人家附近无法获得所需的医疗服务,则必须将受益人送往地区外的医疗中心.

2. 如果受益人需要经常往返于其住所和医院或诊所之间,以进行放射或物理治疗或其他特殊治疗,否则将需要住院治疗, 只有当受益人不进行此类运输就无法获得所需的照顾时,才会为此类运输提供福利.

3. 如果受益人在运输过程中需要护送, 主治医生必须提交令人满意的证据,说明受益人为什么需要陪同.

讨论

第三条A. 雇主福利计划的(7)(e)项提供交通补贴,用于前往受益人家附近没有的地区外医疗中心接受必要的医疗护理. 此类运输必须得到计划管理人的授权.

雇员配偶的主治医生认为, the necessary medical care the patient required was not available locally; therefore, 他把她转到杜克大学医学中心. 他进一步指出,虽然该设施可能不是离病人家最近的医疗设施, 这是最适合病人需要的中心. 此外, 医生说,病人剧烈的腹痛使她独自驾车是不明智的, 因此,护送是必要的.

雇员试图事先获得雇主的运输利益授权, 并遵照雇主的指示记录差旅费用. 因为雇员采取措施获得事先批准,而事先批准未被拒绝, 并且没有证据表明在雇员住所附近可以获得所需的医疗服务, 受托人认为符合第三条A款的要求. 雇主福利计划的(7)(e)项已获满足.

受托人的意见

雇主负责支付雇员配偶在杜克大学医疗中心接受区外治疗的差旅费.